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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重新确认南宁市圆梦芭蕾舞业余学校收费问题的通知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重新确认南宁市圆梦芭蕾舞业余学校收费问题的通知
(南价[2002]33号)


南宁市圆梦芭蕾舞业余学校:

  根据南价[2002]2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你校收费标准仍按南价复[2000]73号文规定执行。即:芭蕾舞培训班学费每人每期(103课时)721元。其他有关规定按照南价[2002]26号文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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