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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继续委托武鸣县物价局对南宁华侨投资区价格监督检查权的通知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继续委托武鸣县物价局对南宁华侨投资区价格监督检查权的通知
(南价[2002]71号)
武鸣县物价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南发[2001]54号、55号《关于进一步回忆开发区发展的决定》和《关于深化开发区体制改革,实行封闭管理的意见》的精神,我局2001年12月28日与各开发区签订了授权书,授予各开发区部分价格管理职能,原委托你局对南宁华侨投资区行使的价格管理权同时停止。鉴于南宁华侨投资区依法行使价格监督检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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