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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重新确认市信达机动车驾驶技术培训学校收费问题的通知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重新确认市信达机动车驾驶技术培训学校收费问题的通知
(南价[2002]78号)


南宁市信达机动车驾驶技术培训学校:

  根据桂价费字[1999]71号、桂价费字[2002]373号和南价 [2002]2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你校有关收费问题重新确认如下:

  一、非职业驾驶员培训收费。初学大货车培训班每人每期收取培训费1850元(共108课时。其中交通安全教育25.5课时收费444元,机械常识及其他12.5课时收费204元,操作训练70课时收费1202元);初学小型汽车培训班每人每期收取培训费1800元(共98课时。其中交通安全教育27.5课时收费504元,机械常识及其他10.5课时收费198元,操作训练60课时收费1098元);两轮摩托车培训班每人每期收取培训费360元(共84课时。其中交通安全教育24课时收费104元,操作训练60课时收费256元);三轮摩托车培训班每人每期收取培训费360元(共84课时。其中交通安全教育24课时收费101元,操作训练60课时收费259元)。

  二、职业驾驶员培训收费。大货车增驾大客车培训班每人每期收取培训费900元(共26课时。其中交通安全教育3课时收费103.50元,机械常识及其他3课时收费103.50元,操作训练20课时收费693元);摩托车增驾大货车培训班每人每期收取培训费2100元(共172课时。其中交通安全教育25.5课时收费315元,机械常识及其他78.5课时收费966元,操作训练68课时收费819元);摩托车增驾小型汽车培训班每人每期收取培训费1850元(共116课时。其中交通安全教育27.5课时收费444元,机械常识及其他28.5课时收费444元,操作训练60课时收费962元)。

  三、操作训练费为学校用于培训驾驶员操作训练的费用开支;交通安全教育和机械常识及其他培训费由学校代负有交通安全法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职能的单位收取。

  四、请按规定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收费时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其他有关规定按照南价[2002]26号文规定执行。

南宁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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