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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重新确认南宁市惠民小学收费问题的通知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重新确认南宁市惠民小学收费问题的通知
(南价[2002]86号)


南宁市惠民小学:

  根据南价[2002]2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你校收费标准仍按南价复[1999]198号文规定执行,即:小学1~6年级杂费、水电费、微机使用费、校园安全管理费每生每学期300元;学前班学费每生每学期250元;课本费按实际定价收取。其他有关规定按照南价[2002]26号文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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