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道路清障收费标准的通知
(南价[2000]05号)
南宁市金盾道路清障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道路交通施救队:
道路清障属特殊的服务行业,为保证道路畅通,在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指挥下工作。因此具有强制性、突发性、有偿性等特点。合理的道路清障收费标准,可以促进道路清障工作的健康发展。现行的收费标准执行将近四年,存在一定的问题。为此,我们通过深入的调查测算并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以理顺各种清障收费关系入手,调整我市道路清障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违章、故障、事故车辆的类型划分:
车辆类型的划分,根据清障工作的特点,作如下分类:货运汽车按车辆管理机关核发的行驶证核定的主车载质量分特大型、大型、小型三种。即载质量8吨以上的为特大型车辆;载质量2吨(含2吨)至8吨(含8吨)的为大型车辆;载质量2吨以下(不含2吨)的为小型车辆。客运汽车按车辆管理机关核发的行驶证核定的载客人数分为特大型、大型、小型三种。载客人数四十座以上的为特大型车辆;载客人数二十座至四十座(含四十座)的为大型车辆;载客人数十九座以下(含十九座)为小型车辆。拖拉机分为手扶式和方向盘式。摩托车分二轮、三轮、残疾人专用车。
二、市区内道路清障收费项目和标准
南宁市市区道路清障收费标准表
单位:元/辆
| 违章、故障 | 事故 | 备注 |
特大型车 | 500 | 1100 | 1、对装载公安机关规定的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的车辆进行清障,其收费标准按收费总额的30%加收。 2、凡施救车辆到达现场,因车主原因无需吊装拖带的,按收费标准的 50%收取空驶费。 3、半挂车按同类型车辆收费标准加50%收费,拖挂车按核定载重分类车辆的50%收费。 |
大型车 | 400 | 900 |
小型车 | 300 | 700 |
拖拉机 | 手扶式 | 200 | 500 |
方向盘式 | 300 | 700 |
摩托车 | 二轮 | 100 | 150 |
三轮、残疾人专用车 | 150 | 200 |
自行车、人车三轮车 |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