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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铁路保安公司对进场营运的出租车收取综合服务费的通知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铁路保安公司对进场营运的出租车收取综合服务费的通知
(南价[1998]46号)


南宁铁路保安公司:
  根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1998)21号文精神,对南宁铁路保安公司组织进火车站营运的出租车,每月每辆收取综合服务费130元。请南宁铁路保安公司本着公开、公平、自愿的原则,限额组织出租车进场营运。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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