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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出租车起步价的通知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出租车起步价的通知
(南价[1998]51号)


各出租车公司:
  为了加快我市出租车的更新速度,提高出租车档次,自去年七月十五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市统一了出租车的起步价格。一年多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至今年九月底,已更新了1300多辆出租车,使我市出租车中的高档车比例已达41%,这对树立首府窗口行业的文明形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市出租车辆更新的目的已基本实现,为了更好地适应我市经济发展和不同层次消费者的消费水平,兼顾不同档次出租车司机的利益,经研究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从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六日起,对我市出租车起步价作有升有降的调整,以确保出租车客运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租车起步里程仍为2公里,起步价由现行的统一6元分别调整为:一类车7元;二类车6元;三类车5元。
  二、从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六日起至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日为调整一、三类出租车计价器起步价期间,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十一月二十日后凡没有按本通知规定执行的一律按价格违纪行为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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