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做好综合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分析经济形势和价格走势,掌握价格违法行为变化趋势,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任务;组织开展价格监督检查理论研讨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做好政务信息工作,落实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制度,促进政务信息质量提高;做好统计工作,实现全市统计报表工作电子化运行,进一步提高统计分析质量。加强舆论宣传,办好《价格监督检查简报》,加强《政务信息》的报送工作,密切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及时将价格法规政策、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成效通过多渠道、全方位进行宣传,构建有利的舆论环境。
24.加强干部培训。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按季度分专题组织业务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结合价检工作实际,围绕年度工作任务,理论学习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线,业务学习以依法行政及案卷制作、写作知识和电脑知识、工作制度、法律法规为重点,通过全面系统的学习培训,提高价格执法能力。积极组织人员参加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市法制办等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班。
25.加强机构建设。积极做好规范化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物价检查所)的创建工作,将机构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以创建规范化物价检查分局(所)为契机,帮助基层检查所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推动各级价检机构的软件和硬件建设。做好全市价检系统转编工作,加强与各级编制部门协调沟通,及时上报解决转编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尽快完成明确机构行政性质和物价检查干部事业编制转为行政编制等各项工作。
26.创新监管机制。建立务虚研究机制,善于发掘检查干部的主观能动性,深入研究价格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增强价格监管的预见性、灵敏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教育防范机制,加强提醒告诫,把价格监管的重心转移到事先防范、着力治本上来;建立矛盾调处机制,灵敏反应,高效应对,及时梳理并妥善处置价格矛盾;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价格主管部门内设机构的配合,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纠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建立舆论宣传机制,加强与宣传主管部门、主要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营造有利的舆论氛围。
27.增强系统合力。灵活运用交叉检查、下查一级、联合办案的工作方式,并在案件处理、罚没款收缴等方面向基层倾斜,着力树立和维护基层价格主管部门的权威,努力改善基层价格执法环境。
南宁市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