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组织开展环保收费检查。配合推进环保收费改革,重点查处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收取污水、垃圾处理费、领取政府补贴但不按规定处理污水和垃圾的行为。
四、加强民生价格收费监管
围绕群众反映突出的民生价格收费热点难点问题,加大价格监管力度,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12.组织开展教育收费检查。重点查处义务教育阶段“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幼儿园提高标准收取保育费、改制学校违规收费、公办高中违反“三限”政策收取择校费和示范性高中违规收费,纠正有关部门越权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
13.组织开展医药价格检查。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继续整治医药价格秩序,重点检查药品加价率、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价格、医疗器械和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结合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农村和城市社区医药价格行为;巩固对营利性医院检查的成果,继续加强对营利性医院的监管。
14.加强房地产价格监管。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和交易中的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开展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价格收费检查。开展物业收费的专项治理工作。
五、强化价格公共服务职能
围绕促进经济增长,围绕满足群众需求,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进一步做好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把“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引向深入。
15.改进价格服务方式。因地制宜开展形式灵活、方式多样的活动,通过财政预算拨款、市场化运作等多种渠道筹措服务经费,探索经营者公示、平台科技化等多种形式破解服务难题,利用互联网络、数字电视、移动通信等多种载体完善服务体系。
16.突出价格服务重点。重点推进价格服务进农户、进企业活动,进一步完善价格服务网络,改进价格服务方式,加强价格服务考核,构建价格服务长效机制,提高价格服务能力。在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价格服务进医院”试点工作,帮助民营医院建立健全内部价格收费管理制度,规范价格收费行为。在去年“价格服务进市场”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农贸市场明码标价规范化工作,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17.推进价格诚信建设。总结推广去年开展诚信活动的经验,拓展诚信工作领域,提升诚信工作层次。建立健全价格信用信息收集制度、价格信用信息库管理制度、价格信用等级评价制度、价格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完善价格诚信机制。继续完善明码标价制度、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引导经营者做到标价真实、合理和规范,积极营造全社会价格诚信氛围,促进市场经济健康运行。完善南宁价格信息网价格诚信栏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