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建设一批高新技术项目产业化基地。加快推进软件与集成电路、新材料、高速列车、数字化橡胶轮胎专用装备与高性能子午胎、新型显示、数字家电、新型纺织机械、半导体照明、新能源、生物技术、海洋工程装备与仪器设备、海水种苗等高新技术项目产业化基地建设,选择一批高新技术项目孵化育成新的产业化基地,使技术优势迅速转化为产业优势。到2015年,建成12个高新技术项目产业化基地,培育聚集一批骨干企业,实现产值2500亿元,占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的比重达到25%。
11、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挥创新型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主体和骨干作用,通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载体,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攻克一批关键共性技术,重点培育发展新一代网络终端设备及软件、光电子器件及装备、海洋药物及生物材料、新型能源材料与装备、智能控制与精密制造装备、水下智能装备、高端通用芯片及行业基础软件、电力无线传输器件及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到2015年,初步形成产业规模,实现年产值300亿元。
12、实施一批重大攻关项目。围绕主导产业发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需求,着力开展关键技术研发攻关。研究制定产业发展技术路线图,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积极参与国家科技支撑、高技术研究发展等科技计划,突破一批对产业规模发展和结构优化升级形成严重制约的技术瓶颈,激发释放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内在潜力。到2015年,在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领域开展100项关键技术攻关研究。
13、引进转化一批国内外先进技术。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行业共性关键技术需求、技术薄弱环节、产业链缺失等,以在青联合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园等为载体,在重大装备制造、海洋工程、微电子与光电子、功能材料等领域,重点引进城市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水下智能装备制造、太赫兹器件研发和制造、激光显示、高性能结构金属材料等技术。到2015年,重点引进100项国内外先进技术。
四、完善落实政策措施,支撑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14、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到2015年,市财政共筹集10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技术创新工程建设。各区市结合实际,设立相应专项资金,对列为市级重大专项资金的项目给予配套支持。到2015年,力争市、区市两级财政累计科技投入超过100亿元,引导全社会累计科技投入超过10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