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逐步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简化救助程序,扩大救助病种,逐步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体系。2007年,降低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医疗救助门槛。
七、逐步建立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对艾滋病的“四免一关怀”政策,继续实施“四个一、三条线”工程,逐步加大对艾滋病病人的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力度。对结核病人、血吸虫病人以及确诊为人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霍乱等重大传染病例或疑似病例的病人,继续按规定提供医疗救治费用。
八、积极推进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实施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到2011年,全面完成16所乡镇卫生院,152个建制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添置与更新“填平补齐”任务。2007年,完成5所乡镇卫生院,12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加快城市社区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到2011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数达58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覆盖人口达100%。2007年,建成55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完成12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房屋和设备配置。
九、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同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自2007年起,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继续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逐年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标准。
十、全面实施农村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含全面消除农村中小学危房)。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统筹安排中央和省级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和危房改造资金,到2010年,筹集1亿元资金,改造完成100所农村中小学(2008年以前,完成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任务)。2007年,改造20所农村中小学,完成13114平方米 D类危房改造任务。
十一、加速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全面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到2009年,解决13.11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确保水质达到国家标准。2007年,解决5.24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