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补充通知
(铜政[2009]14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市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补充通知如下:
李明同志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编制工作。
分管市编办。
万以学同志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和发展与改革、监察、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计、物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税务、应急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发改委、监察局、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物价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投资集团、工业投资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