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青龙岗长安墓园骨灰寄存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青龙岗长安墓园有关收费问题的批复[失效]
(发布日期:2009年3月16日,实施日期:2009年3月16日)废止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青龙岗长安墓园骨灰寄存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费〔2005〕79号)
南宁市青龙岗长安墓园:
你园报来关于核定骨灰寄存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桂价费字[2002]22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你园骨灰寄存费收费标准为每年每盒(坛)60元。收费标准从下文之日起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