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点抓好中等职业教育的结构性调整,集中力量办好县(市)职教中心。
中等职业教育要走以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除结构性调整外,一般不再布设新校点,要通过“共建、联合、调整、合并”等方式大力推进中等职教联合办学,统筹使用教育资源,调整结构,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规模效益。同时,集中力量办好县(市)职教中心。各县(市)应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办好一所政府统筹、部门联办、教育部门主管的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使之真正成为一校多能,融职前、职后教育于一体,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起骨干示范作用的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其规模、规格不低于各县(市)一中。
(三)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职业培训是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要根据劳动预备制度的要求,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积极组织不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各类职业培训,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增强就业能力。当前要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再就业工程的需要,着力做好下岗、转岗工人的培训,提高其劳动素质和再就业的能力。
(四)抓住有利时机,加快发展高等职业教育。要抓住高等教育结构调整的有利时期,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一是积极与省及外地高校联合举办襄樊高等职业教育分校;二是充分发挥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普通中专学校的优势,努力办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班;三是以地方高校为龙头,积极举办高等职业教育。
三、深化改革,增强职业教育办学活力
(一)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各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要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教学设备,以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实用、新型职教人才。要切实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办好校办产业和企业,强化动手能力的培养,促进教育与生产劳动紧密结合。职业教育实行学分制,只要学完教育部门规定的课程,学满学分,准予毕业。农村类职业学校应坚持为农业、为农民、为农村服务的办学思想,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不断引入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同时采用灵活的学制和时间安排,为提高农民素质,培养科技致富带头人发挥作用。
(二)改革职业教育的办学体制。要改变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鼓励各类职业学校之间联合、兼并和对教育资源的重组,形成跨行业,跨部门的有专业特色的职业教育集团,统一规划学校发展规模,统一师资调配,统一使用教学设施和实习场地,统筹专业设置和办学经费,统筹校办产业开发。大力倡导校企、校厂(场)、校乡等多种形式、多种层次、多种规格的联合办学;鼓励支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