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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委关于在全市开展村镇建设管理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五、奖惩办法

  通过这次竞赛活动,在第一层次参赛乡镇中评比产生5个“襄樊市小城镇示范镇”,第二层次参赛乡镇中产生一等奖3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6个,表扬奖若干。对评选出的乡镇和村庄,由市政府命名表彰。同时,对近两年来集镇建设缓慢,面貌无改观,管理混乱,停滞不前的重点乡镇,由评委会责令限期整改,或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报请市政府批准,取消市级小城镇建设试点镇名称。

  六、组织领导

  全市村镇建设管理竞赛活动由市建委牵头组织,市规划局、园林局等部门参与落实。襄樊市成立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村镇建设管理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个竞赛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评比工作。各县(市)区也应成立相应的班子,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组织与领导,加强对参赛乡镇和村庄的指导、服务和督办。

  附:
襄樊市村镇建设管理竞赛活动标准

  1、规划(20分)

  (1)总体规划和重点地段建设的详细规划,同时能按规划的期限或建设的发展的实际,及时调整、完善、补充修编总体规划(10分);

  (2)总体规划有正式批复文件(2.5分);

  (3)严格管理、无违反规划,随意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现象(5分);

  (4)总规、详规等成果资料能及时整理归档,并有档案柜和专人管理(2.5分)。

  2、建设(60分)

  (1)道路硬化率:重点镇主次干道硬化率100%,一般镇主干道达100%,次干道90%以上(6分);

  (2)人行道铺装率:重点镇达到100%,一般镇达到90%以上(5分);

  (3)自来水普及率:重点镇100%,一般镇90%以上(5分);

  (4)排水管网覆盖率:重点镇90,一般镇80%以上(4分);

  (5)主次干道路灯安装率80%以上(5分);

  (6)绿化覆盖率:重点镇达35%,一般镇达25%以上(5分);

  (7)人均公共绿地面积:重点镇达4平方米,一般镇达到2.5平方米(4分);

  (8)万人拥有环卫机械1-2辆(4分);

  (9)公共厕所1000-1500人/所(4分);

  (10)设有固定的垃圾堆放场地:重点镇2处,一般镇1处(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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