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委关于在全市开展村镇建设管理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襄政办发[2000]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建委《关于开展全市村镇建设管理竞赛活动的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关于在全市开展村镇建设管理竞赛活动的方案
(市建委 2000年4月20)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速全市小城镇建设进程,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发展,现就在全市开展村镇建设管理竞赛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村镇建设管理竞赛活动的指导思想是:把竞争激励机制引入村镇建设管理工作中,推动小城镇与村庄建设并重发展,全面提高全市乡镇、村庄建设整体水平,充分发挥小城镇建设在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二、活动组织
这次竞赛活动分二个层次分别进行。第一个层次为:在历次竞赛中已获得一等奖的乡镇参加示范镇的评比。第二个层次为:其余乡镇参加一、二、三等奖评比。第一个层次和第二个层次的参赛乡镇实行统一评比条件,分类进行评比。各县(市)、区评委会在自查的基础上推选出参赛乡镇,第二层次参赛乡镇按本县(市)乡镇总数的15%上报参赛。为确保评比的公正、合理,各县(市)区要严格按要求执行,不得擅自增加参赛名额。
三、评比方法
竞争活动采取自下而上推荐,再自上而下考核的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评比。评比方法是:一看二听三查四问五反馈。不定时,不打招呼实地察看;听取当地政府对近两年来村镇建设的情况介绍;查有关档案资料和文件;询问一些疑点问题;集评委们带有共识的意见和建议,由评审领导小组组长向当地镇委、镇政府反馈。同时,各参赛村镇应上报县(市)、区村镇建设综合性材料、县(市)、区自查汇报材料、县(市)、区推荐村镇名单简要说明等材料。
四、评比时间
各县(市)区自查推荐上报工作,要在9月底前结束,逾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市评审小组将于10月中旬开始赴有关乡镇、村进行检查、核实、评分。集体研究后,评出名次报市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