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人民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关于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襄政办发[2000]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物价局《关于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工作的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工作的实施方案
(市物价局 2000年8月8日)
为了贯彻落实《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规范中介服务收费行为,促进中介机构健康发展,根据
国家计委《关于贯彻实施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2000]5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贯彻《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收费是当前治乱、减负的一项重要措施,关系到我市经济环境的优化和整个市场体系的完善,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需要,也是建立符合中国国情并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中介行业运行机制的需要。这次清理工作以贯彻落实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制定的《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为重点,按照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规范我市中介服务收费行为,将清费治乱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逐步建立起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中介服务价格形成及监管约束机制,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范围和内容
全面清理全市各类依法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向委托人提供公证性、代理性、信息技术服务性等中介服务的中介机构收费行为。清理的重点:一是围绕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脱钩改制和整顿合并工作进行,抓好对会计、审计、税务代理、保安、公证、律师及法律服务等收费的清理;二是围绕“清费治乱减负”工作,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的中介服务性收费及其所属的中介机构的收费进行清理,包括各类检测、检验、鉴证、认证、专利、商标等;三是围绕国有企业改革脱困及企业改制工作,着重对资产评估、产权交易、投资咨询、价格事务、拍卖、股权托、股份制评审、劳动仲裁等收费进行清理;四是围绕进一步启动房地产市场工作,对房地产交易、拆迁事务、土地评估、招标投标、规划咨询、工程咨询、勘察设计、丈量测绘等收费进行清理;五是围绕招商引资工作,对企业注册、签证、报关、商检代理、资信评估等收费进行清理;六是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对人才交流、职业介绍、婚姻介绍、证券交易、票务代理、旅行社服务等收费进行清理。清理的内容主要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