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残联关于在我市开展劝募附捐明信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襄政办发[2000]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残联《关于在我市开展劝募附捐明信片活动的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在我市开展劝募附捐明信片活动的实施方案
(市残联 2000年8月14日)
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加快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步伐,今年6月5日省政府召开了省长办公会议,就残疾人康复设施建设需在全省开展一次募捐活动作出了决议。根据省长办公会议精神,现就我市开展劝募附捐明信片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劝募附捐明信片活动的意义
我市现有各类残疾人41万人,其中残疾儿童5.4万人,而且残疾儿童每年都有增加。对这些残疾儿童,如不及早进行救助、治疗和训练,他们就会拖着残疾的身躯生活一辈子,给社会和家庭带来沉重的压力和巨大的负担。为救助这些残疾儿童,开展劝募附捐明信片活动多途径募集资金,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好事,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良好道德风尚的具体体现,对于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发行的数量、范围和对象
明信片数量:全省20万套,其中分配给我市2.8万套(每套含明信片5枚,每枚面值10元,每套面值50元)。
发行的范围:襄樊辖区内。
发行对象主要包括: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驻樊单位)的干部、职工,驻樊部队干部、职工,城镇个体劳动者,农村中有经济能力的农民和专业户以及其他自愿要求参加的个人。单位劝募对象主要包括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驻樊部队。
上述范围的单位和个人,原则上都要购买附捐明信片。每人可购1套,也可分片购买。单位可从实际出发,尽力而为,积极购买。
三、发行的要求、办法、时间和步骤
(一)发行总的要求和原则是:统一发行,分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