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动传统产业的技术进步,提高经济的竞争力
39、举全市之力办好高新区。落实封闭管理体制,赋予高新区管委会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和检查豁免权。把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市总体规划,从市财政和城市维护费中拿出1000万元,用于高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金的70%,重点投向高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40、围绕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通过政策扶持、机制转换、资源融合等,抓好华光器材厂、东一新技术有限公司、航天化学动力公司、江汉公司等企业的10大新上项目的服务,扶持大力工业控制公司、回天粘胶公司、追日电气等10家民营科技企业尽快扩大规模。
41、加快纳米技术及产品开发、利用先进制造技术、电子信息技术、清洁生产技术、节能降耗与质量监控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力争对传统产业嫁接改造面达到40%以上。
42、深入开展“产学研”一体化活动,继续抓好20个产学研示范项目和已收集的224项工业技术需求项目及农业技术开发项目,运用市场机制密切企校(院、所)关系,借助外力提高我市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
43、鼓励和引导企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开发经费不得低于其销售收入的5%、其它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生产的企业不得低于3%的要求,增加对技术开发的投入。
44、用好高新技术发展基金,做好民营科技企业风险投资合作互助金的启动工作,逐步建立科技风险投资体系,提高有限财政资金的投入产出比。大力支持610所、回天、华光、42所、国网等科技型企业做好上“二板市场”的前期工作,走市场化的筹资之路。
七、加强财税征管,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努力建立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45、加强质量效益型公共财政建设,优化财政收支结构,着力提高财政收入的“三个比重”。
46、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税源的监控,确保增值税、营业税等主体税种收入的稳定增长;抓好个人所得税及其他新税种、小税种的征收,确保该收的税及时足额征收入库;依法严厉打击、依纪从严查处各种偷、逃、骗、抗税行为以及以税谋私行为,确保12月20日前完成30.5亿元的财政收入任务。
47、按照“一是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切实把工资兑现作为保稳定、保第一需要的大事来抓。坚持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社会保险、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投入。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方向,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逐步解决财政缺位和越位并存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