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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政府关于2009年全市招商引资实际吸收外资和外贸出口责任目标分解及奖励的通知

荆州市政府关于2009年全市招商引资实际吸收外资和外贸出口责任目标分解及奖励的通知
(荆政办发〔2009〕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大力推进“工业兴市”战略实施,确保2009年全市实现招商引资190亿元、力争215亿元,实际吸收外资确保13000万美元、力争13340万美元和外贸出口确保68888万美元、力争70830万美元的目标。根据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对2009年上述三项目标任务分解如下:

  一、招商引资确保目标任务和奋斗目标任务

  2009年目标任务  2009年奋斗目标任务

  合  计  1900000万元  2150000万元

  荆州区  240000万元  260000万元

  沙市区  250000万元  270000万元

  江陵县  71000万元  85000万元

  松滋市  160000万元  180000万元

  公安县  160000万元  180000万元

  石首市  160000万元  180000万元

  监利县  145000万元  170000万元

  洪湖市  145000万元  170000万元

  荆州开发区  300000万元  340000万元

  市  直  269000万元  315000万元

  二、实际吸收外资确保目标任务和奋斗目标任务

  2009年目标任务     20 09年奋斗目标任务

  合  计  13000万美元  13340万美元

  荆州区  940万美元  970万美元

  沙市区  940万美元  970万美元

  江陵县  220万美元  240万美元

  松滋市  670万美元  690万美元

  公安县  600万美元  610万美元

  石首市  1600万美元  1660万美元

  监利县  300万美元  310万美元

  洪湖市  670万美元  690万美元

  荆州开发区  2240万美元  2300万美元

  市  直  4820万美元  4900万美元

  三、外贸出口确保目标任务和奋斗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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