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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粮棉油资金封闭管理责任制的通知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粮棉油资金封闭管理责任制的通知
(襄政办发[2001]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粮棉油资金封闭管理是对粮棉油收购、储存、销售全过程的信贷购销资金、财政补贴资金的管理和监控。它对于贯彻落实粮食“三项政策、一项改革”和粮食风险基金包干办法,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保护农民利益,推进粮棉企业改善经营、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确保信贷资金运行安全,减轻财政补贴压力具有重要作用。根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政策性收购资金管理和粮食风险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立粮棉油资金封闭管理责任制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粮棉油资金封闭管理责任制的内容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市)政府、财政、农发行和粮棉主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明确责任、相互协作、整体联动,形成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方位资金封闭管理体系。市政府成立粮棉油资金封闭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财政、农发行粮棉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农发行,具体负责责任制的制订、组织与实施,协调解决粮棉油资金筹措、管理、分配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部门落实粮棉油资金封闭管理责任制,定期组织检查考核。

  (一)县(市)政府职责

  1、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对粮棉油流通体制改革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和粮棉油资金封闭管理工作负总责。

  2、认真贯彻保护价粮食敞开收购的政策和非保护价粮棉油品种“以效定贷、以销定贷”的政策。切实加强粮棉油购销市场的管理,保证购销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3、督促本级财政管好用好粮食风险基金,确保各项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对应由县(市)财政负担的粮食风险基金要纳入财政预算,按规定配套上划。

  4、协调、检查粮棉、农发行、财政等部门的封闭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负责粮棉油资金封闭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和奖惩。

  5、页责组织对违反粮棉油收购资金和粮食风险基金政策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财政部门职责

  l、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粮食风险基金管理的各项政策,负责筹集、使用和管理粮食风险基金,确保足额配套,按时上划,按规定分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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