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襄政办发[2001]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襄樊市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襄樊市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公安部等十一部、委、局《印发<关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整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公发[2001]13号)和省公安厅等十厅、委、局《印发<关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整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公通字[2001]90号)精神,为了做好我市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一节一会”的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以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严打斗争”,大力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严治工作”,提高公众聚集场所自防自救能力,预防和控制公众聚集场所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市经济建设和“一节一会”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我市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市政府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长罗辉为组长,副市长尚立学为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建华、市公安局、市经贸委、市财委、市教委、市监察局、市建委、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广播电视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安委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治理工作目标,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力求抓出实效。
三、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的范围
l、影剧院、夜总会、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网吧、保龄球馆、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