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人民办公室转变市地矿局关于2001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通知
(襄政办发[2001]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地矿局制定的《襄樊市2001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襄樊市2001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市地质矿产局 2001年5月23日)
为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
湖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第69号令),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襄樊市2001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一、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情况
2000年,我市发生较严重的地质灾害有南漳县长坪凤岭村山体滑坡、保康县重阳齐家坡山体滑坡、马良溪峪山体滑坡、襄阳县东津淳河地面塌陷等。由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预报及时,组织措施得力,避免了人员伤亡,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从产生地质灾害的地质环境因素来看,我市可能发生重大地质灾害的主要地区为地质灾害多发区与暴雨中心的叠加地区即南漳、保康、谷城等三个山区县,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地区即库区、矿山、工程建设区等;发生的时间仍以雨季为多发季节,特别是汛期7、8、9、10四个月,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时期,应引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二、地质灾害防治的任务与目标
(一)加强重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省市13个重点地质灾害监测点应有监测责任人、监测方案和应急措施,在汛期应昼夜不间断地实施监测,认真做好监测记录,并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遇有险情,做到人员物资能撤得出,确保人员无伤亡和财产少受损失。
(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点的应急调查和防治工作。对突发地产灾害点,做到发现及时,应急调查迅速,防治措施得力,并按地质害速报制度的级别、时间、内容、要求及时上报,使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强化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凡建设用地,地矿主管部门均应组织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认定,做到不漏评、不误评、不错评,把好工程建设地质灾害源头关,减少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