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经贸委进一步推进国合商贸企业改革意见的通知
(襄政发[2001]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经贸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合商贸企业改革意见的通知》(鄂政发[2001]1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放开搞活国合商贸企业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流通领域国合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和重组,促进流通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更好地使流通服务于生产和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把国合商贸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尤其是省政府鄂政发[2001]16号文件的贯彻落实,要按照省政府文件要求,明确国合商贸企业的改革方向、目标和原则,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财政、工商、税务、劳动、土地、房产、供水、银行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为企业改革创造宽松的环境,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在积极推进企业改革的同时,加强调研,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确保我市国合商贸企业改革、改组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