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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发行关于开展清资核贷工作报告的通知


  6、对需查清核实的1998年5月31日以前的亏库,要查明原因,分清性质,落实责任,限期收回。

  (三)对经国家审计认定的企业新老财务挂帐占用贷款、附营业务停息挂帐占用贷款、陈化粮价差亏损占用贷款、简易建仓贷款等贷款,要分企业分项目列出占用明细,与企业分项进行核对,做到帐与企业帐相符,银行会计帐与信贷管理台帐相符。

  (四)核实粮食风险基金-对拨补不到位的,要查明欠补原因,分清责任,督促落实到位。对拨补到企业,但又以各种名义转移到地方财政或税务、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要逐笔查明原因,查清资金去向,属于挤占挪用或不合理占用的,要在8月底前归还企业。

  (五)清理企业多头开户。清查企业货币资金,包括在辅助帐户资金,对资金有余的要及时收回贷款。对未经人民银行批准而多头开户的企业,要认真清理,在7月底以前全部纠正完毕。

  清资核贷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力争在9月底结束。

  第一阶段:为清查核实清收阶段。从现在开始到8月底结束。重点是紧紧抓住信贷台帐与企业统计帐库存量及资金占用的差额这个关键,组织全面的清查核实,清理收回贷款。

  第二阶段:从9月1日至9月30日,时间一个月。主要任务是结经验教训,完善制度,强化监管,规范内部管理。凡是按规定要求完成清查核实和清收任务的单位,除有重大责任外,一般不实际责任追究。对到8月31日仍不能.收回的贷款,要逐企业逐笔分清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同时再给1个月的宽限期限,查月底仍不能收回的,视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清资核贷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建议市政加强领导,协调有关部门,使这次清资核贷工作能够高质量地按完成。

  (一)成立清资核贷工作领导小组乙市财委主任彭祥胜任组长,市财委主任吴玉章、市农发行行长姚世文任副组长,成员市人行副行长朱和平、市财政局总经济师马琦林、市粮食局副局龚锡强、市农发行副行长石襄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发行,石襄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人民政府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组织协调清资核贷工作,研究解决清资核贷工作中的问题,督办落实清资核贷工作进度,并进行考核。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二)搞好部门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各职能部门要搞好协调配合。财政部门要针对财政补贴不到位的问题,积极筹措资金,按时足额到位;粮食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基层粮食企业的宣传指导力度,积极参与配合,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做好帐实核对工作,人民银行要对违规开立帐户的单位进行处罚,协助收回违规帐户资金;农发行要严格按照清资核贷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对清资核贷工作的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汇报,研究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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