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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襄政办发[2001]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预防房屋安全事故生,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建住房[2001]6l号)精神,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的范围、内容及方法改革开放以来,我市房地产业得到了迅速发展,房地产市场十分活跃,人民的生活环境有了较大改善。但在前进和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是房屋安全管理上不少薄弱环节。有的地方还发生了房屋倒塌、火灾等重大事故各地、各部门要以开展危旧房屋大检查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向人民群众宣传房屋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这次“大检查”的积极性,把我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

  这次“大检查”的范围是:(一)歌舞厅、影剧院、浴室、健身房体育馆、商场等公共建筑;(二)教学楼、试验室、学生宿舍、幼儿园等学校、科研建筑;(三)车间、仓库等生产建筑;(四)居民住宅以及需要安全检查的其他房屋建筑。其中公共娱乐场所、体育场所、校舍和居民住宅为本次检查的重点。

  检查的内容: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第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以及《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46号),对房屋实施检查并进行安全鉴定。检查涉及拆改房屋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装饰装修,是否经过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审定、是否存在不安全隐患;列入白蚁防治范围的房屋,白蚁防治措施是否落实;消防设施设备等是否按规定配置、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预案否切实可行;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完善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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