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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

  各级政府要根据全市建设任务和目标,尽快制定完善本地区绿色通道建设规划,将绿色通道建设与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纳入生态环境建设规划、造林绿化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规划。公路、铁路、水利、城建、园林、林业等部门要认真编制本部门绿色通道建设规划,并认真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把建设任务落实到单位,分解到路段,安排到年度,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

  三、坚持建设标准,确保建设质量

  根据国家、省对绿色通道建设提出的要求,铁路、国道、省道、县乡道的绿化,要以护路、防风固土、美化环境为主要功能,江河渠堤和水库周围绿化要以保持水土、护坡护岸、涵养水源为主要功能。建设标准是:新建、改建、扩建的高速铁路、公路、国道、省道沿线绿化带宽度,每侧严格按5-10米进行规划设计,有条件的可加宽到10米以上;县乡公路绿化每侧严格按3-5米进行规划设计,有条件的可加宽到5米以上;城市规划区内的铁路、公路、堤渠两侧的防护林带,特别是环城道路的绿化,每侧要按30-50米进行规划设计,有条件的可加宽到50米以上。现有已绿化,但标准未达到要求的,要补植补造,实现达标;尚未绿化的,要按照上述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尽快绿化,有条件的地区要提高绿化标准。绿色通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农田林网、荒山荒坡、城镇和乡村要全部绿化,坡度在25度以上的耕地要逐步退耕还林。

  绿色通道建设要坚持适地适树的原则,合理配置树种,优化林带结构。在树种上,要选择生态、经济和观赏价值较高的树种,并选择根系发达、适应性强、无病虫害、主干通直、抗病性强的良种壮苗。在林带结构上,要合理配置主副林带,平原、岗地主林带树种以杨树、水杉、樟树、广玉兰等高大乔木为主,副林带树种选择乔木、亚乔木或灌木,林带要实行针阔混交、常绿与落叶混交,形成立体复层的绿化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栽植一定比例的花草和经济林木。要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成果,加大绿色通道建设的科技含量,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四、广筹资金,充分调动全社会建设绿色通道的积极性

  绿色通道建设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性事业,需要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及社会的支持、参与。要坚持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方针,实行集体、个人一起上,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筹集工程建设资金。按照责权利相结合,坚持"谁投资、谁开发、谁收益"的原则,鼓励各种投资主体参与工程建设。要深化林业改革,按照"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使用权"的原则,积极探索所有制结构、利益分配关系、公有制实现形式、生产组织形式等,采取拍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招商引资等形式进行治理与开发。要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把铁路、公路、堤坝等沿线的绿化带作为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的重点。各地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全市境内的铁路绿化由襄樊铁路分局负责;国道、省道留地范围内宜林路段的绿化,由市交通局负责,留地范围以外的绿化由当地政府组织实施,市交通局适当给予种苗补助;襄樊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公路、铁路、堤渠、环城道路绿化由市园林部门负责,县(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公路、铁路、堤渠、环城道路绿化由城建和园林部门负责;河渠、堤坝和水库按隶属关系,属于市管理的工程绿化及境内汉江防浪林和堤防林建设由市水利局负责,属于县(市)管理的工程绿化及河流护岸林、堤防林建设由县(市)政府负责;县乡道的绿化以及绿色通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坡耕地退耕还林、乡镇村绿化、农田林网建设由所在地县级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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