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大市容市貌整治管理力度,确保城市美化、净化、亮化。在城市建成区,尤其是通往景区景点的街道、道路等地广泛开展植树种草、见缝插绿活动,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全面加强环境整治,彻底限治乱写乱画、乱停乱放、乱泼乱倒、乱摆乱卖等不良现象,重点整治全市宾馆饭店、商场商店、车站、机场等窗口周围的市容、市貌,做到清洁卫生、整洁美观;大力实施城市亮化工程。在游客经出入的地方,添置路灯、彩灯等亮化设备,开辟1-2条用彩灯和霓虹灯装饰的街道,为市民和游客夜晚休闲、出游提供便利。
4、加大旅游行业规范管理力度,全方位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旅游管理体系,切实加强旅游市场的规范管理;突出对旅行社、宾馆、城市出租车等窗口行业的管理,逐步实现全市旅游定点接待制度和行业经营许可制度;在全行业大力加强岗位培训、争先创优和精神文明建设,建立一批市级以上的文明示范窗口,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和档次;落实和完善游客投诉制度,加大对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在旅游经营单位普遍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制度,逐步在主要景区景点建立医疗救护机构、设立专职安全保卫人员,健全安全网络,并与城市110和紧急救援机构联网,切实为旅游者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
5、加大旅游促销和产品开发力度,提升城市旅游形象。加大宣传促销投入,广泛利用因特网、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分层、分级宣传我们的景区景点和旅游产品。进一步加大对旅游线路的开发力度,快速推出襄樊一日游、二日游、三日游线路和一批农业、工业、保健、生态旅游线路,紧密结合各景区景点的资源特色,开发一批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旅游产品,延伸旅游的产业链,塑造襄樊旅游的整体形象。
(二)主要任务
具体的工作任务,随全市的创建工作一并下达(详见《襄樊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责任目标》)。
三、实施方法和步骤
根据“创优”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创优”工作共分发动准备、攻坚达标、自查验收、全面整改和迎接检查五个阶段。
(一)发动准备阶段(2001年4月20日--2001年8月31日)。本阶段工作重点是向国家旅游局申报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由市主要领导带队,组织有关部门到洛阳、开封、武汉等创优达标城市学习取经;对照《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修订本)》,做好“创优”目标的细化分解;成立“创优工作委员会及创优办公室”,筹备召开全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动员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