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旅游局关于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襄政发[2001]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旅游局制定的《襄樊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实施方案》,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襄樊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实施方案
(市旅游局 2001年9月20日)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加强我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高产业素质和发展水平,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按照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以下简称“创优”)的要求,现就我市“创优”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旅游经济发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旅游经济的指示精神,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为依据,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旅游主管、社会参与”的工作方针,按照“高起点、大手笔、新思路、创一流”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改善旅游发展环境、增强现代旅游功能、提高旅游业发展水平,促进两个文明建设,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力争在2002年把我市建成旅游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管理规范、秩序井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在2010年以前把我市初步建成环境优美、文化发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的国际化、现代化的旅游城市。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重点
1、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提高旅游经济发展水平。全面、准确地对全市旅游业进行定位,将旅游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科学确定全市旅游业的发展规模和中长期奋斗目标。建立、健全地方性旅游规范管理措施,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增加旅游专项资金投入,为旅游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政策、资金和人才支持,力争2001年全市旅游业总收入在全市GDP中的比重达到5-10%。
2、加大旅游基础设施等硬件建设力度,增强城市旅游功能。以襄樊市区古隆中、米公祠、真武山、襄阳城等景区景点为重点,加强景区景点的项目和配套设施建设。在车站、机场、交通主干道以及景区景点等游客集散地,设置规范、醒目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改建非水冲式公厕。进一步改善城市和旅游区的交通、通讯设施以及水电气等公用基础设施,开设旅游商品专营商店等,建设能够满足不同民族、不同种族游客需要的小吃城或饮食一条街,使城市功能不断适应国内外旅游者数量不断增长、规模不断提高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