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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中国·襄樊纳米村(产业)发展纲要(2001-2005)的通知


  (六)构筑"中国·襄樊纳米村"的资本支撑体系,促进纳米技术产业化发展

  1、制定并落实更加优惠的政策,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五年内积极引进3-5家国外大公司、大财团进入"中国·襄樊纳米村",争取较大的资金支持。

  2、充分利用证券市场。五年内,推荐1-2家有一定规模的纳米技术企业,到主板市场上市,筹资3-5亿元左右;推荐3-5家具有技术和市场前景的中小型纳米企业到二板市场上市,在创业板形成"中国·襄樊纳米村"板块;推荐2-3家企业到海外资本市场上市。对"中国·襄樊纳米村"基地建设中政府投资不足部分,将通过债券市场解决。对承担重点产业化项目的企业优先安排股票上市和发行债券、扩大直接融资。

  3、建立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机制。广泛吸纳国内外风险投资进入"中国·襄樊纳米村";调整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有的投资方向,加大对纳米产业的投资力度,围绕"中国·襄樊纳米村"设立1-2家风险投资公司;鼓励国内外的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投资"中国·襄樊纳米村";开设"中国·襄樊纳米村"技术交易市场,拓宽资金来源,采取多种方式利用民间及海外资金,建立资本与技术对接的交易平台,并以此激活风险资本市场,为"中国·襄樊纳米村"提供源源不断的资本支持。

  4、做好向银行界的推介工作。充分发挥国家、省、市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的作用,做好向银行界的推介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纳米技术企业的投入,引导银行资金流入"中国·襄樊纳米村",提高科技贷款在信贷总量中的比例和资金到位率;发挥高新技术担保公司的作用,促进金融资本与技术的结合;定期举办"中国·襄樊纳米村"建设与资本市场论坛,建立企业界与金融界的对话机制。

  5、发挥企业作为创新投资主体的作用。鼓励企业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投资力度,并积极寻求外部投资,争取发展资金,采取加速折旧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投资。从事纳米技术研究开发的企业其技术开发经费不得低于销售收入的8-10%。

  6、争取更多的政府投入。加强政府资金对纳米技术企业技术开发的引导,积极争取国家、省各类专项计划的投资。

  (七)组织优势资源,建立研发与技术服务体系

  鼓励和支持襄樊东一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EON)与日本远光研究所、日本生态技术株式会社共同在纳米村组建"襄樊纳米技术研究所",专门从事纳米制造技术和纳米应用技术的研究,整合技术资源,形成产业发展的强大技术源头。

  建立加速推进纳米技术产业化的科技创新体系。鼓励、支持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纳米技术研究开发及产业化项目为结合点。加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纳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中试基地的建设,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纳米技术企业提供服务。

  (八)加强领导,为建设"中国·襄樊纳米村"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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