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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中国·襄樊纳米村(产业)发展纲要(2001-2005)的通知


  --2003年中期目标发展阶段。实现"八大主导产品"初具规模,年销售收入达到3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3亿元。

  --2005年规划目标完成阶段。基本实现"三大支柱产业、八大主导产品"发展目标,年销售收入达到100亿元,固定资产新增投资14亿元。

  (二)效益分析

  "纳米村"建设达产期为5年,销售利税率按产品计算,高能纳米碳材料50%;纳米石油添加剂40%;纳米石油专用设备40%;纳米植物生长剂38%;纳米蓄电池及添加剂10%;纳米助燃剂及焚烧炉30%;纳米涂料添加剂30%。到2005年,八大主导产品达产后,销售收入力争实现100亿元,各项产品所获销售利税:

  1、高能纳米碳材料销售收入22亿元,销售利税11亿元;

  2、纳米石油添加剂销售收入25亿元,销售利税10亿元;

  3、纳米石油专用设备销售收入15亿元,销售利税6亿元;

  4、纳米植物生长剂销售收入13亿元,销售利税4.9亿元;

  5、纳米蓄电池及添加剂销售收入7亿元,销售利税0.7亿元;

  6、纳米助燃剂及焚烧炉销售收入16亿元,销售利税4.8亿元;

  7、纳米涂料添加剂销售收入2亿元,销售利税0.6亿元;

  8、纳米二氧化钛材料(待核算)。

  合计:销售收入100亿元,销售利税38亿元。

  六、主要措施

  (一)加强战略研究,精心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

  按照高起点、开放型、跨越式发展的思路,组织国内知名专家学者,进行战略研究,精心编制"中国·襄樊纳米村"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确定"中国·襄樊纳米村"建设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重点领域、发展方向、重点任务和主要政策措施,选准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加强对纳米产业发展趋势的预测研究,对有潜力的新产品和新技术发展进行规划和策划;支持、帮助区内企业加强对市场和技术发展的预测,抢占国内外市场,加强对产品开发、市场开发、资本运作、管理体制等多层次的战略研究。

  (二)实施体制创新,创建有利于"中国·襄樊纳米村"发展的特优政策环境

  积极进行管理体制创新、投资体制创新、用人机制创新、分配机制创新,为纳米技术企业提供宽松的政策环境,促进纳米技术企业的发展,为人才提供相应的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构建"中国·襄樊纳米村"的政策支撑体系。降低门槛,放宽条件,鼓励、支持科研人员创办科技企业;支持民营科技企业通过投资、参股、租赁、承包、兼并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产权重组;对从事纳米技术产业的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制,转换经营机制,筹集发展资金;在纳米技术企业实行知识资本化和科技成果产权化,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此,在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实行的有关优惠政策基础上,市委、市政府特制定"中国·襄樊纳米村"特优扶持政策28条。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所有高新技术企业可参照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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