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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十五”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发展为主题,以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出发点,以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贯彻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方针,依法保护环境,保障环境安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努力实现环境与经济“双赢”。

  (二)目标

  1、“十五”和2010年的环境保护目标

  到2005年,力争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开始减缓,襄樊市区等环境保护重点区域的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建立、健全适合本市地方特点的环境保护政策规范和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到2010年,全市基本改变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城乡环境质量有比较明显的改善。襄樊市区等环境保护重点区域要力争进入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或城区行列。

  2、“十五”期间环境保护的具体目标

  (1)全面巩固和提高“九五”期间“一控双达标”成果。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到2005年底,二氧化硫、尘(烟尘及工业粉尘)、化学需氧量、氨氮、工业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比2000年减少10%左右(控制在省环保局规定的目标之内);工业废水中重金属、氰化物、石油类等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辐射环境保持良好状态;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2)环境保护政策规范体系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机构建设和环境管理体系得到加强;环保科研条件与监测手段有明显改善;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能力有较大提高。

  (3)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实现“十五”环保规划目标,汉江(襄樊段)国控断面及其主要支流省控断面按环境功能区达标。

  (4)全市各城区生活饮用水源达到或优于Ⅱ类水体;襄樊市区及老河口、枣阳、宜城市城区等环境保护重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质量分别按环境功能区划基本达标,其他县(市)城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5)全市森林覆盖率、自然保护区面积等指标较“九五”期间有一定幅度提高;启动以保康为中心的“南、保、谷”三县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基本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解。

  (三)环境保护重点区域及治理目标

  1、全市环境保护重点区域

  (1)污染防治重点流域为:“一江四河”。“一江”即汉江襄樊段;“四河”即南河(含支流清溪河)、小清河、唐白河(含支流滚河)、蛮河。

  (2)环境与生态保护重点区域为“四城一县”。“四城”即襄樊市区及枣阳、老河口、宜城三市城区为城市环境保护重点区域;“一县”即保康县(包括毗邻的南漳、谷城部分地区)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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