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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考核办法》的通知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考核办法》的通知
(襄政办发[2002]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襄樊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襄樊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的规范化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落实工作责任,特制定窗口服务考核办法。

  一、考核时间

  行政服务中心对各窗口成员单位每月考核一次,根据得分高低,前5位为"红旗"窗口,挂流动红旗。

  二、考核项目及计分办法

  考核项目为10项,设基本分为100分。

  (一)人员到岗情况(5分)

  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按规定到岗办公,得5分。上班迟到每人次扣0.5分;擅自脱岗半天以上,每人次每半天扣1分;项目联审会(或联合踏勘),迟到每次扣1分,缺席每次扣2分,不履行值周交接手续的扣1分。

  (二)收退件管理(15分)

  严格按照收退件管理办法办理各项手续,得15分。可作收件处理而未收件,经查实每件次扣2分;已作收件处理,需要补件,未向服务对象作详细说明的,每件次扣2分;已作退件处理,未向服务对象充分说明理由的,每件次扣2分;属联办件的,未向服务对象说明办事程序,或未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每件次扣2分;收退件手续不规范,报送不及时,每件次扣2分;工作人员不负责任出现不良后果的,视情扣2-5分。

  (三)收费管理(15分)

  严格按"中心"服务指南的规定收费,得15分。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经查实将多收的如数退出,每次扣5分;未经"中心"同意,增设收费项目或"搭车"收费,一经查实,视"三乱"行为处理,每次扣5-10分。

  (四)限时承诺(15分)

  严格执行限时承诺制度,在承诺时间内办结各类事项的,得15分。超过承诺时限,每超一天每件次扣1分。

  (五)办事结果(15分)

  在规定时限和职责范围内,办结率和准确率达到100%,得15分。办结率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办事结果有差错,每件次视情扣1-5分。

  (六)档案管理(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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