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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广播电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广播电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襄政办发[2002]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襄樊市广播电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襄樊市广播电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文[2001]52号)和《中共襄樊市委、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襄发[2001]22号)精神,设置襄樊市广播电视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管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视事业工作。

  一、职能调整

  将广播电视节目的交流、交换和交易运营职能,交给直属事业单位承担。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全市广播电视事业,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工作,指导全市广播电视文艺作品的创作与生产;协调全市广播电视管理体制改革。

  (三)负责全市建立或撤销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台、教育台、发射台的审核和申报工作。

  (四)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转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监管全市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

  (五)制订全市广播电视技术政策和标准,指导和协调全市广播电视高新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开发利用工作。

  (六)管理全市广播电视专用网,指导全市广播电视专用网的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审核全市广播、电视的频率、功率等技术参数。

  (七)指导襄樊人民广播电台、襄樊电视台、襄樊有线电视台和襄樊市中波台的工作,组织全市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广播电视局设6个职能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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