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粮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襄政办发[2002]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襄樊市粮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襄樊市粮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文〔2001〕52号)和《中共襄樊市委、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襄发〔2001〕22号)精神,设置襄樊市粮食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社会粮食流通管理和全市粮食行业管理。
一、职能调整
(一)加强粮油市场建设和管理,做好粮油市场预测和调节,引导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提高粮油产品品质,发展“定单农业”。
(二)加强行业管理职能,管理全市社会粮食流通。不直接参与粮食经营,不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全市粮油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市粮油流通产业政策、产业结构和布局,负责全市社会粮油流通管理。
(二)负责全市粮食购销计划工作。协调全市粮油总量平衡,分析预测并负责发布粮油市场信息,配合管好粮油市场,搞好粮食价格管理与调控。指导全市农民调整种植结构,改善粮油品质。
(三)组织全市粮食收购工作,按政策要求完成上级下达的粮食收购、调运任务。
(四)负责全市驻军的军粮供应、退耕还林及灾区等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工作。
(五)管理国家、省、市储备粮油。负责储备粮油的收购、储存、保管和轮换,指导全市粮食购销企业的粮油安全保管工作,确保粮油储存安全。
(六)负责全市粮油仓储设施的规划、布局和维修,落实建设资金,搞好全市粮油基础设施建设。
(七)制定全市粮油工业、多种经营等附营业务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推进粮油科技进步,指导全市粮油工业设备、技术的引进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粮油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