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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海军襄樊舰襄樊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称号的决定

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海军襄樊舰襄樊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称号的决定
(襄政发[2002]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海军襄樊舰,驻樊各部队:

  经研究,决定授予海军襄樊舰“襄樊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荣誉称号。望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与海军襄樊舰开展军地、军民共建活动,为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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