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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人事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综合管理全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其职务聘任工作,指导全市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考试、各类执业资格考试和资格评审工作,负责各系列(专业)中级评委会和省委托管理的高级评委会的建设;负责全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国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申报及有关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来我市的科技人员的安置、工作调整和有关科研经费的资助工作,承担省人事厅委托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市奖励、表彰工作,审核市级劳模和其他市级奖励、表彰的人员,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全市性表彰工作;主管全市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并接受市委组织部委托办理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的审核备案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惩戒工作。

  (七)综合管理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离休、退休、退养、退职等工作;参与研究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实施办法。

  (八)主管全市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全市计算机等级培训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考核(考评)工作,指导市行政学院的培训工作。

  (九)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及其上岗培训工作,指导、协调自主择业退役军官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综合管理全市人才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市机关(市委机关除外)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流动调配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并办理派遣手续;审批并监管全市人才中介机构,指导全市人才市场建设、人才测评和人才人事信息网络建设工作;管理、监督全市各类人员的人事代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事业、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争议仲裁、人事公证和申诉控告工作;指导全市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辞职、辞退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事局设10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

  (二)综合计划与流动调配科

  (三)公务员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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