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信息产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襄政办发[2002]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襄樊市信息产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襄樊市信息产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文[2001]52号)和《中共襄樊市委、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襄发[2001]22号)精神,组建襄樊市信息产业局,为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主管全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推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服务信息化。
一、职能调整
(一)转移的职能
1、将原市电子工业公司的经营管理职能,逐步下放给企业。
2、将原市微机领导小组办公室微机推广应用的职能,交给事业单位。
(二)划入的职能
1、原市电子工业公司的行政管理职能。
2、市微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行政职能。
3、全市通信行业管理职能。
4、市国民经济信息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行政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振兴信息产业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全市信息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对全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软件业和家电维修业进行行业管理。
(二)统筹规划全市信息主干网和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协调与国家通信主干网、军工部门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的关系;协调无线电管理事宜。
(三)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市重大信息工程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提出审查意见;组织协调跨部门、跨地区重大信息工程项目的建设;负责全市重大信息产业项目的规划、方案审查及协调工作。
(四)负责全市信息行业、信息市场的管理监督;制定有关的技术和应用标准,规范信息咨询和信息服务业的经营活动;推进信息产业的发展,保证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