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1991年1月至2001年10月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襄政发[2002]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的需要,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市政府对1991年1月至2001年10月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市政府决定:
一、对主要内容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或者已经修改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或者已经调整的方针政策不相适应的121份文件,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一)。
二、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26份文件,宣布失效(目录见附件二)。
三、对部分内容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或者已经修改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已经调整的方针政策不相适应的40份文件,予以修改(目录见附件三)。在修改之前,这些文件中的有效条款符合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规则的,仍继续执行;不符合的条款则停止执行。市政府相关部门应尽快提出修订草案,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后重新公布施行。
四、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的154份文件,决定继续适用(目录见附件四)。
附件一:1991、1-2001、10废止文件目录(121件)
附件二:1991、1-2001、10失效文件目录(26件)
附件三:1991、1-2001、10修改文件目录(40件)
附件四:1991、1-2001、10继续适用文件目录(154件)
二○○二年五月二日
附件一:
1991年1月至2001年10月废止文件目录(121件)
序号文号名称
1襄政办发[1991]113号转发市教委关于贯彻《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襄政办发[1991]114号转发市交通局关于对公路运输车辆发展实行宏观调控意见的通知
3襄政办发[1991]125号关于转发《襄樊市南河流域综合开发规划》的通知
4襄政办发[1991]131号转发市矿委关于履行全市矿产资源综合管理职能的报告的通知
5襄政发[1991]54号关于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
6襄政发[1991]68号
襄樊市关于推动企业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与优化组合的暂行规定
7襄政发[1991]176号
襄樊市水资源管理暂行办法
8襄政发[1991]184号关于加强市区集贸市场建设和管理的通知
9襄政发[1991]201号关于支持开发区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10襄政发[1991]206号关于印发襄樊市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11襄政发[1991]147号批转襄樊市商检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12襄政发[1991]150号
关于设立全民所有制公司审批权限的通知
13襄政发[1991]151号批转市经委、市机电产品出口办公室关于进一步鼓励我市机电产品出口的意见的通知
14襄政发[1991]95号
襄樊市市区自来水供水用水管理暂行办法
15襄政发[1991]96号关于印发襄樊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16襄政发[1991]97号关于印发襄樊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17襄政发[1991]86号批转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在经济活动中重视和加强法律手段的意见的通知
18襄政发[1992]5号批转市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工作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