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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理顺城区动物防检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理顺城区动物防检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襄樊政办发[2004]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农业局《关于理顺城区动物防检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四年七月十三日

关于理顺城区动物防检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
(市农业局 2004年7月8日)

  根据2004年4月26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关于理顺城区动物防检管理体制的有关精神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城区动物防疫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省、市关于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创新机制,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建立城区动物防检工作市级统一管理体制,促进城区“放心肉”工程的全面实施和全市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改革。

  (二)减负原则。减轻财政负担,减少机构设置,减轻群众负担。

  (三)稳定原则。确保防检工作的正常运转和防检工作人员的思想稳定。

  (四)公正原则。坚持阳光操作,把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贯穿改革的全过程。

  (五)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合理设置机构岗位,优化资源配置,建立精干高效统一的防检队伍。

  三、工作步骤和内容

  本次理顺动物防疫监督管理体制的范围为市区建成区。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组织学习,统一认识(已完成);第二阶段清理摸底,制定方案(已完成);第三阶段落实方案,全面推进(7月25日前完成);第四阶段检查验收,总结工作(7月底)。

  工作任务和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理顺动物防疫监督管理体制。撤销原市动检站、市兽防站、襄城区动检站、襄城区兽医站、樊城区动检站、樊城区兽医站及市区建成区内原尹集乡、庞公办事处、檀溪办事处、王寨办事处、柿铺办事处等五个兽医站,组建市动物防疫监督站。襄城区欧庙镇、卧龙镇和樊城区牛首镇、太平镇等四个兽医站体制理顺和改革工作,在贯彻落实省委鄂发[2003]17号文件和推广农业部公安县试点经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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