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清理检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整顿随意减免或侵占、挪用土地有偿使用费等问题。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和国土资源部门负责。
(四)清理检查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安置情况,继续整顿降低补偿标准,挪用、截留和拖欠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等问题。此项工作由市监察、审计、农业和国土资源部门负责。
(五)清理整顿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存在的问题。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和监察部门负责。
三、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5月底以前)。组织学习国务院国发明电[2004]20号文件和全省治理整顿土地市场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
(二)自查阶段(6月1日至30日)。由各地、各部门自查新上项目用地情况,并认真进行整改,6月20日以前提交清理整顿报告。其他项目清理工作在6月30日以前摸清底子,并进行分析汇总,整理归类,找出存在的问题。
(三)整顿阶段(7月1日至8月底)。对清理出来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依法严肃处理。
(四)总结检查阶段(9月1日至30日)。总结工作,建章立制,向市政府写出深入开展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的专题报告。市政府派督查组对各地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进行检查。10月做好迎接国务院和省政府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是今年国家加强宏观调控、实现国民经济平稳发展、防止经济大起大落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明确责任,加强配合,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坚决维护中央宏观调控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长刘立勇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建华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曾进生任副组长,市发改委汪爱国、市监察局周汉文、市财政局杨利华、市审计局黄青云、市农业局郝福新、市国土资源局张春、田华、江道义等为成员的襄樊市深入开展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江道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的各项具体工作。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治理整顿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和任务,切实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