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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意见的通知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意见的通知
(襄樊政办发[2004]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农业局《关于加强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二00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关于加强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农业局 2004年4月8日)

  农业标准化是运用标准化的手段,将农业科技成果和重复验证的经验转化为标准,通过对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规范农业的生产、加工、经营、销售活动和农业资源的利用及生态环境的保护,以提高农产品产量、质量和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97)精神,充分发挥农业标准化在农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加强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我市近三年的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为重点,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和特色农产品的规模发展规划,坚持“政府大力推动、市场正确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积极实施”的工作方针,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服务。

  二、主要目标

  我市近三年农业标准化工作的主要目标:

  (一)建立农业标准体系。对我市的“三大特色示范区”、“五大优势产业带”,在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我市地方标准的基础上,通过2-3年的努力,使每一种优势农产品都有配套的综合标准体系。

  (二)大力推进特色产业。对我市的大头菜、柳编、蜂产品、魔芋、西瓜、麦冬、山药、花椒、蚕茧、山野菜等10种特色农产品,也要制定相应的产品质量等级标准。各特色农产品所在区域要相应制定种养技术规范。

  (三)倡导标准化生产。要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先进的农业科技成果均要制订标准,成熟一项,制订一项。对我市主要出口农产品有国际标准的要尽量转化为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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