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顺行政许可部门与中心的关系。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要全部进中心办理,且要安排相关人员进中心开设办事窗口,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就行政许可事宜与窗口负责人签订《委托书》,授权其在窗口办理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并保证行政许可事项按规定时限在中心办结。此项工作由中心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责任人为王正强,8月底以前完成。
(二)改变许可方式。要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尽快建成覆盖全市的行政许可网上操作平台,实现四个层次的网上许可功能。一是在广域网上实现行政许可的网上查询、表格下载、网上预审、网上投诉功能;二是实现市直部门与其设在中心的窗口之间的远程签批;三是中心局域网实现与已经建成县(市)行政服务中心局域网的县(市)联网;四是中心局域网与汽车产业开发区、东风襄樊管理部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企业联网。此项工作由中心牵头,市财政局配合。责任人为岳邦俊,第一、第四项在6月底以前完成,第二项12月底以前完成,第三项创造条件,逐步实现。
(三)加大联办力度,扩大联办件比例。按照《
行政许可法》第
二十六条的规定,对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许可的,都要实行联办,实现一套资料申报,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踏勘。此项工作由中心牵头并制订具体办理办法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相关部门配合。责任人为岳邦俊,8月底以前完成。
(四)充分发挥中心投资代办作用。对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市内投资企业和外商(襄樊以外)投资企业,只要投资者有要求,中心对其行政许可事项都要免收手续费,实行全过程代办,为投资者提供优质服务。此项工作由中心牵头,市招商局配合。责任人为岳邦俊,5月底以前完成。
(五)逐步改善中心办公环境。要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改善中心的办公环境,尽可能地提供“人性化”服务所必需的各类设施。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中心配合。责任人为胡颐新。
三、建立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管理
要充分发挥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的作用,按照《襄樊市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投诉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依法依纪作出处理,打通行政相对人投诉渠道,做到件件投诉有受理、有记录、有调查、有处理、有回音,切实解决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规及行政不作为行为,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此项工作由市监察局牵头并派员进中心,中心配合。责任人为周汉文,5月底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