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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08年度干部培训安排意见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08年度干部培训安排意见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辽工商发[2008]32号 2008年3月17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总局和省局年度工作部署,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努力建设政治、业务、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现对2008年度系统干部培训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培训重点
  按照“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要求,紧紧围绕全省工商行政管理中心工作,结合队伍的现状以及当前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抓好重点培训工作。在培训内容上,以十七大精神和政治理论教育、新法律法规应用、公共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工商业务工作规范、执法办案技能培训为重点。在培训对象上,以县(区)局班子成员、基层一线执法人员、高层次执法人才为重点。要充分利用系统内外的资源,发挥各业务部门的优势,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培训任务
  按照“分级培训,分类指导,三级负责”的培训原则,2008年度全系统培训各级各类干部5000人左右,其中省局组织培训2000人左右,各市局组织培训3000人左右。培训任务具体划分如下:
  (一)省局的培训任务是,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由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班;负责全省工商系统年度干部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过程的组织领导和考核评比等工作;负责系统内市局机关中层干部和业务骨干、县级局领导班子成员、部分工商所长、后备干部的培训。主要依托鞍山培训基地,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2008年度拟举办21期培训班。
  (二)各市局的培训任务是,根据省局年度工作要求和培训安排意见,制订本系统的年度干部培训实施计划,具体组织落实。主要负责系统内市局业务骨干、县级局中层干部、工商所长和一线执法骨干的培训。主要采取集中培训与岗位练兵竞赛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沈阳、大连、鞍山、铁岭等市全年集中培训各级各类干部不少于300人,其他市局不少于200人。年底,要组织一次全员参加的年度业务考试。
  (三)县级局的培训任务是,认真落实上级局的年度培训计划;按照有关要求,组织落实相关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班和业务考核;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抓好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在岗培训和业务知识的自学。主要采取以会代训、以案说法、案件听证、每日一题等多种形式组织短期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促进和检验培训成果。今年要突出抓好工商所信息化业务软件的应用培训,要运用岗位练兵活动,推动信息化培训的深入提高。
  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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