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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畜牧局关于襄樊市畜禽养殖小区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畜牧局关于襄樊市畜禽养殖小区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襄樊政办发[2004]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畜牧局关于《襄樊市畜禽养殖小区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四年四月八日

襄樊市畜禽养殖小区建设实施意见
(市畜牧局 2004年3月25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省政府鄂政发[2004]12号文件精神,切实推动我市畜禽养殖小区建设,促进畜牧业生产快速发展,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畜禽养殖小区是一种新型的畜牧业生产组织形式,它是在一定范围内,按照集约化养殖要求建立的有一定规模的较为规范、严格管理的畜禽饲养园区。建设畜禽养殖小区旨在通过在饲养设施完备、技术规程及措施统一、粪污处理配套、只饲养一种畜禽的新型园区内,通过多个养殖业主进行标准化养殖,来提高畜牧业聚集度,体现“用工业化思路抓农业”的新理念,进一步提高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逐步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加快推进我市畜牧业现代化建设步伐。

  二、建设原则

  建设畜禽养殖小区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效益为中心、科技为手段,按照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业主经营的原则,培育龙头企业,注重产销衔接,争创名优品牌,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和谐统一,提高畜牧业整体水平,促进农民增收。

  新建畜禽养殖小区一般要远离村庄或居民区,在建设规划方面坚持做到“四统一”,即统一规划用地,统一布局设计,统一建筑模式,统一验收标准;在公共设施方面要求“四通”,即水通、电通、路通、电讯通;管理方面要求“四有”,即有环保设施、有防疫程序和制度、有管理组织和机构、有管理制度;在养殖技术上实行“四良”,即良种、良舍、良法、良料。力争实现以多个饲养户为投资、生产、经营主体,集中、联片、规范饲养的规模化、设施化饲养新模式。

  三、基本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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