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襄樊市第三届模范公务员和模范公务员集体的决定
(襄樊政发[2004]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广大公务员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忠实履行职责,爱岗敬业,依法行政,勤政廉政,求真务实,为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模范公务员和模范公务员集体。为适应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塑造政府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激励广大公务员与时俱进,奋发进取,建功立业,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赵高国等20名公务员“襄樊市模范公务员”称号,授予襄樊海关等10个公务员集体“襄樊市模范公务员集体”称号(具体名单附后)。
市政府号召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和广大公务员向受表彰的模范公务员和模范公务员集体学习,学习他们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觉悟;学习他们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记党的宗旨,坚持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的思想境界;学习他们与时俱进,锐意改革的进取精神;学习他们深入实际,实事求是的优良作风;学习他们公道正派,廉洁务实的优秀品格。
市政府希望受到表彰的模范个人和模范集体把荣誉当作新的起点,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忠于职守,再立新功。希望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和广大公务员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振奋精神,开拓进取,争做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务员,进一步提高政府机关的公共服务水平,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四年四月二日
附件:
襄樊市第三届模范公务员和模范公务员集体名单
一、模范公务员名单(20名)
赵高国 男 宜城市大雁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冯龙珠 男 老河口市北京路派出所侦察员
巴随生 男 谷城县经贸局局长
阎东文 男 保康县民政局局长
张良柱 男 枣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齐保山 男 襄阳区经贸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