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襄樊政发[2004]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3]29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省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4]4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这次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主要目的是全面掌握辖区内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信息,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含编码)及其数据库系统。认真做好这次经济普查工作,对于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经济结构,改进宏观调控,开拓就业渠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对改革统计调查体系,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健全统计监测、预警和预报系统也将发挥重要作用。
这次全市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标志、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状况,以及企业的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能力,主要原材料和能源消耗及科技开发的投入状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这次经济普查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的工作。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委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以及有关部门参加的襄樊市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由市统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普查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好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