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齐抓共管,建立健全综合治理机制。各级文化、工商、公安、电信、教育、财政、法制办、综治办、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单位)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充实文化、工商、公安行政执法力量,普遍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检查
《条例》执行情况,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文化行政部门要发挥网吧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强对网吧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等违法行为。同时,作为此次行动的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好专项整治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网吧的登记管理,严格依法确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市场主体资格;依照
《条例》和《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坚决查处取缔“黑网吧”等无照和超范围经营活动。
公安机关要加强对网吧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在网吧中制作传播有害信息、进行危害信息网络安全、违反治安及消防安全规定等行为的执法力度。
电信部门要加强对网吧接入服务的监管,加大对为网吧违法提供接入服务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查处力度。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内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管理,要求中、小学校加大对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力度,严格校纪校规。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计算机网络资源,为学生提供必要的上网条件,提倡中小学的计算机教室在课余时间对学生开放。
财政部门要按政策保证网吧日常管理工作必需的经费,支持建立网吧监督管理系统,落实专项整治经费及举报奖励经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要积极协调各方面力量,做好网吧的群防群治工作,并将网吧的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的考核范围。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共青团组织要加强青少年网络文明教育,广泛宣传《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自我管理,自觉远离网吧,配合文化等部门开展创建“安全放心网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