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加强对互联网信息内容的管理,加大对互联网文化产品的传播、展览、比赛活动等的管理力度。对未经文化部许可擅自利用互联网从事网络游戏、音像制品、演出剧(节)目、艺术品、动画等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的,由文化行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部门依照《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取缔。对未经文化部内容审查,擅自传播上述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的,由文化行政部门依法查处,通信管理部门依法配合。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4年3月底前)。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及其文化、工商、公安、电信、教育等部门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并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
(二)清理整治阶段(2004年4月1日至7月20日)。对网吧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依法查处违反
《条例》规定的行为。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4年7月21日至8月15日)。各地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全市网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重点抽查。检查的重点是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网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群众是否满意。对群众意见较大、问题突出的地区,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限期解决问题并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网吧管理事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事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事关健康向上社会风气的形成,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由副市长曹敬兰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兴建、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徐德宪、市文体局局长文治金任副组长,市文体局副局长王绍银、市工商局副局长陆勤达、市公安局副局长伍华钢、省电信公司襄樊分公司副经理陈绍洪、市教育局副局长张家琦、市财政局副局长曾海水、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海林、市综治办副主任王全新和团市委副书记袁德芳为成员的襄樊市网吧专项治理整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体局,由文治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网吧管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本着对党、对人民、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守土有责,把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保障体系,切实落实各项措施和工作责任制,严格依法办事,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保证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成效,使网吧经营和管理尽快走上健康有序的轨道,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