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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办等部门关于襄樊市优质水稻产业化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办等部门关于襄樊市优质水稻产业化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
(襄樊政办发[2004]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农办、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农发行襄樊市分行制订的《襄樊市优质水稻产业化开发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二00四年三月十五日

襄樊市优质水稻产业化开发实施方案
(市农办、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农发行襄樊市分行 2004年2月26日)

  我市是全国第二个吨粮市,也是湖北省重要的中稻产区,水稻常年种植面积240万亩左右,是全市第二大粮食作物。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粮食品质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现就推进我市优质水稻产业化开发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型工业化思路推进优质水稻产业化发展,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优质高产高效为前提,以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构建优质水稻优势产业带为重要内容,以优质订单基地建设为突破口,以价格杠杆为手段,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建设优质无公害水稻生产基地,引导我市稻米产业向优质化、规模化、现代化方向发展,提高其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1、市场导向原则。依据市场变化,调整优化稻米品质结构,调动生产者和经营者开展优质水稻订单经营的积极性,最大限度的满足消费需求。

  2、农民增收原则。坚持以农民增收为第一目标,把农民增收与企业增效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优质水稻产业化开发来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

  3、农民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通过宣传引导,推广先进农业技术和服务,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吸引农民参与优质水稻产业化开发。

  4、因地制宜原则。选择水肥条件好、农村干部群众素质较高的地方实施优质水稻规模化开发,确保开发工作取得成效。

  5、产业化经营原则。强化利益联结机制,发挥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行政引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方式,形成优质水稻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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